世界日报讯 泰国政府公报20日刊出用于国际旅行的新冠肺炎免疫证明(疫苗护照)统一范本,强调仅针对获得泰国官方机构注册认证,或世界卫生组织(WHO)认证的疫苗。
政府公报当天刊印卫生部疾病控制厅关于2021年新冠肺炎免疫证明(疫苗护照,Vaccine Passport)统一范本,以及疾病控制厅第587/2564号关于授权官员签发免疫证明命令,这两份公告由疾病控制厅厅长欧帕医师签署。
公告重要内容包括,要求卫生部疾病控制厅制作疫苗护照,首页统一刊印英文字样「DEPARTMENT OF DISEASE CONTROL,MINISTRY OF PUBLIC HEALTH THAILAND」,即「卫生部疾病控制厅」,再在英文字样下方正中间印上泰国大鹏鸟国徽,国徽下方标明「COVID-19 CERTIFICATE OFVACCINATION」英文字样,即「COVID-19疫苗接种证书」,另外还要填写获签发疫苗接种证书的人员姓名、护照号或身份证。
疫苗接种证书内页统一采用英文,便于国际旅行使用。该疫苗接种证书在认证上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即仅适用于获得泰国依法注册认证的疫苗,或者是获得世界卫生组织认证的疫苗,证书上必须要有疾病控制厅厅长或疾病控制厅厅长授权签发证书人员的签名,还须附上签发机构的盖章。如果认证文件出现涂改、刮擦、划掉或内容不完整的情况,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承认。
此外,要求在填写疫苗接种证书时要使用英文完整填写,英文与其他语言文字并用亦可,该证书仅允许个人使用,不可与他人或团体共用。如果是年龄小于7岁、还不会书写文字的儿童,则由父母或监护人代为签字。如果无法读写,则改为按手印代替,正常情况下要求使用右手拇指。
至于疾病控制厅第587/2564号关于授权官员签发免疫证明的命令,疾病控制厅下令授权所属负责人包括Bamrasnaradura传染病研究所主任或城市疾病防控研究院主任有权签发,授权疾病控制厅所属6名负责人有权签发,包括国际传染病控制与检疫司乃隆、国际传染病控制与检疫司诗里叻、国际传染病控制与检疫司拉威南、普通传染病司拉尼妲女士、城市疾病防控研究院卡蒙提女士、疾病控制厅预防医学教育研究所巴琳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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